1考查目標
哈薩克語言學方面考查包括語音、詞匯、語法和文字四個方面的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哈薩克語言學特點、理論和分析方法,哈薩克語的基本結構、基本特點,音位系統、詞匯系統、語法手段系統和語法范疇系統,其系屬關系,整體特點等及其相關問題。哈薩克文學方面考查包括哈薩克文學史和哈薩克民間文學兩個方面,要求考生較為系統地掌握哈薩克文學史和哈薩克民間文學的基本概念、文類、代表性作品,具備一定的理論素養(yǎng),同時能夠運用所掌握的理論知識,分析、研究具體的文學現象、文學作品及其人物形象,在此基礎上具備一定的綜合運用能力。
2試卷設計
試卷分值:滿分 150 分 ,哈薩克語言學部分和哈薩克文學部分各 75 分
考試時間:180 分鐘
答題方式:閉卷、筆試
試卷結構
1概念簡述: 5 分 題 × 6 題= 30 分
2分析題: 15 分 題 × 4 題= 60 分
3論述題: 30 分 題 × 2 題= 60 分
3考查范圍
第一部分
哈薩克語言學
3.1 語音
3.1.1 元音音位
1) 元音概念:發(fā)音時氣流在口腔中不受任何阻礙
2) 元音的類別:高低、前后、圓展
3) 元音音位的描寫:從高低、前后、圓展3方位定位描寫
3.1.2 輔音音位
1) 輔音的發(fā)音方法:發(fā)音時氣流在口腔中某部位受阻,
(1) 成阻的部位是發(fā)音部位:唇——齒——舌——小舌——聲帶——聲門
(2) 方法:塞、擦、塞擦等;清濁;送氣與否
2) 輔音的分類
(1) 部位類別:雙唇、唇齒、舌尖前、舌尖中、舌葉、舌面中、舌面后(舌根)、小舌、聲門
(2) 方法類別:塞音、擦音等,清輔音、濁輔音,送氣音、不送氣音
3) 輔音的描寫:從發(fā)音部位和方法4方面來描寫一個輔音,為它定位
3.1.3 語音和諧律
1) 元音和諧:部位和諧、唇狀和諧,多音節(jié)詞的元音的書寫規(guī)則
2) 輔音和諧:兩組對與之組合的元音與要求的輔音
3) 附加成分變體中體現出的語音和諧問題
3.1.4 輔音的同化音變
1) 前進同化:概念,附加成分綴接過程中的前進同化,語流中的前進同化
2) 后退同化:概念;相關送氣清塞音/q, k, p/結尾而后接元音起首的附加成分時的濁化;語流中的濁化
3) 相互同化:概念;實例
3.1.5 語流音變
1) 增音:概念,與詞首的l、r, 元音e/o/?,領屬性第三人稱相關的增音
2) 減音:概念,元音遭遇時的減音,一些詞在綴接領屬性人稱詞尾時的減音(or?n—orn?),一些特殊詞的減音(sar?),語流中并列項中的減音,方言中的減音
3) 換位:概念,現象
4) 清化:概念,現象,規(guī)律,元音的清化、輔音的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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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哈薩克語言學、哈薩克文學.pdf